收到 NAR1 傳票怎麼辦?出庭程序與星期六不順延陷阱

補交不會自動撤回已發出的傳票,公司仍須由獲授權代表帶授權書及公司印章出庭,罰款在裁判法院登記處繳付。另說明第 42 天遇星期六不順延,以及郵寄以註冊處收件日而非郵戳計算。

NAR1 逾期罰款全解析:遲交週年申報表要付多少、刑事罰則與補救步驟

一、先給答案:NAR1 逾期要付多少錢?

NAR1 逾期會產生兩類費用,性質不同,要分開處理。

第一層:較高登記費(行政費用)

這是公司註冊處按逾期時間自動收取的較高費用,遲得愈久收得愈貴,無須法庭裁量。私人公司準時交付(42 日內)只收 HK$105(約 US$13);逾期後由 $870(約 US$112)起跳,最高 $3,480(約 US$446)。

港元與美元掛鉤(聯繫匯率 7.75–7.85),本文以 US$1 ≈ HK$7.8 換算,實際匯率以付款當日為準。

第二層:刑事失責罰款

公司註冊處可檢控公司及每名責任人,由裁判官判刑。每次失責定罪最高罰款 HK$50,000(約 US$6,410),持續失責期間每日另計最高 HK$1,000(約 US$128)。實際罰款金額由裁判官按案情裁定,不會自動按最高額計算。

常見混淆:把「較高登記費」直接當成「罰款」,或把公眾公司費用表套用到私人公司。

二、私人公司 NAR1 較高登記費一覽

費用表

交付時間 港元 約 US$
申報表日期後 42 日內 105 13
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 870 112
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 1,740 223
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 2,610 335
超過 9 個月 3,480 446

刑事層罰則

定罪後每次失責最高罰款 HK$50,000,持續失責每日另計最高 HK$1,000。款額由裁判官決定,不會自動按最高額計算。補交 NAR1 可縮短失責日數,有助求情,但不會自動撤銷檢控。

公眾公司與非香港公司(NN3)用另一套費用(準時 $140/$180,逾期 $1,200→$4,800),不要混用。擔保有限公司檔位相同,但申報表日期的計算基準不同。

三、發現逾期了怎麼辦?補救 3 步驟

步驟 1:用到期日計算器核對檔位

到公司註冊處官方的「到期日計算器」輸入公司成立周年日,即可確認應付哪一檔費用。別再用 $105 的舊數字——逾期後收費已不同。

步驟 2:交付 NAR1 並附正確費用

補交時必須附上對應檔位的較高登記費。費用不足會被退回,重交當日重新計費,愈拖愈貴。最新收費以公司註冊處「指定表格費用表」為準。

步驟 3:收到傳票仍須出庭

補交 NAR1 不會撤回已發出的裁判法院傳票。公司須由授權代表出庭,備妥公司信箋授權書及公司印章;缺席可被視作藐視法庭。罰款在裁判法院收款處繳交,法院不會另發繳費單。如需獨立法律意見,可諮詢市場上的律師或公司秘書服務,或參考 Chan & Chung 的合規諮詢。

四、42 天期限怎麼算?3 個最容易中招的陷阱

期限規則

成立/遷冊周年日後 42 日內交付(成立當年除外),申報表日期即周年日。

陷阱 1:星期六是最後一日不順延

限期最後一日若為星期六,不會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。星期一交=已逾期,費用即跳升。

陷阱 2:郵寄以處長實際收到日為準

以郵寄方式交付,計算基準是處長實際收到的日期,不是郵戳日。建議選用可追蹤的快遞,或在限期前預留足夠郵遞時間。

陷阱 3:處長無權延長或減免

公司註冊處處長無權延長 42 日期限,也無權減免較高登記費。不要期待「申請寬限」——這條路不存在。

五、4 個常見誤解

NAR1 ≠ 報稅

NAR1 交公司註冊處,利得稅報稅表(BIR51)交稅務局,是兩套獨立申報。交了 NAR1 不等於報了稅。

沒營業也要交

唯一常見豁免是按《公司條例》第 5 條成為不活動公司並已交付特別決議。若生效日卡在當年 42 日之後,當年仍須交付 NAR1。

免費提醒工具

公司註冊處 e-Services 提供「周年申報表 e 提示」,可設定電郵或短訊提醒申報日期,屬免費的外部工具。

秘書/會計代辦

部分公司會委託公司秘書或會計師行代為處理周年申報。這類代辦服務屬市場常見方案,可按需要比較選擇。更多公司秘書服務資訊可參考 Chan & Chung 官網。

六、FAQ

1. NAR1 遲交罰多少?

先付較高登記費 $870–$3,480(約 US$112–446,按逾期時間分檔);另可被檢控,法庭最高罰款 HK$50,000,持續失責每日另計最高 HK$1,000。

2. 公司沒營業還需要交 NAR1 嗎?

要,除非已按《公司條例》第 5 條成為不活動公司並交付特別決議。

3. 已經補交,傳票會撤回嗎?

不會。補交只影響失責日數與求情,傳票仍須由授權代表出庭處理。

4. NAR1 跟報稅(BIR51)是同一件事嗎?

不是。NAR1 交公司註冊處,BIR51 交稅務局,是兩套獨立申報。

5. 可以申請延期或減免費用嗎?

不可以。處長無權延長 42 日期限,也無權減免較高登記費。

七、結語與下一步

逾期後最實際的做法:先核對期限,再補交 NAR1 並附正確費用;如已收到傳票,照常出庭。拖延只會讓費用增加、失責日數拉長。

更多香港公司周年合規資訊,可瀏覽 Chan & Chung 官網。